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热度下降,许多城市的房产交易逐渐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。购房者开始积极要求降价,甚至出现违约的情况,这对卖方而言极为不利。在买方市场中,卖方面临哪些风险?又该如何有效地规避这些风险呢?
卖房子有哪些风险?
1、房子挂牌后卖不出去;
2、买方价格压太低;
3、买方毁约;
4、买方购房资格不够或贷款资金不足支付全部房款,不能履行合约,交易终止;
5、自己不想卖房了,要赔偿巨额违约金;
6、二手房交易合同签订后,银行不放款(买方因素);
7、房子已过户,尾款拿不到。
如何预防卖房风险?
1、明确挂牌期限
卖方通常会通过中介公司进行挂牌出售。在挂牌时,卖方除了需要协商挂牌价格外,还应明确委托方式和中介的挂牌期限,以降低房屋无法出售的风险。
另外,一些中介公司往往会让自己的中介人员先行支付定金来锁定房源,但最终签约的人却是其他买家。因此,卖房人应该提前说明相关情况。如果不想发生这种情况,需要与中介进行明确约定。
2、谨收定金
在二手房交易的议价阶段,中介公司会与客户沟通并代表卖方进行协商。如果卖方同意购买条件,买方则需向中介支付定金。
许多中介公司会要求自行保管定金,卖方对此需要谨慎。因为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房子卖出,定金变成佣金也可以接受,但最让人担忧的是,如果买方违约,而卖方依照协议没收定金时,中介公司却会要求从中分一杯羹。
②定金是买方为确保契约覆行,交付卖方的金钱,具有契约上的效力。您收下定金后,若买方反悔,则您有权没收定金;
反之若卖方(您)反悔,则必须加倍退还。所以,收取定金的时候一定要对定金比例进行把握。
3、谨慎签约,预防问题
①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如实告知买方,最好在合同中写下来;
②主动提供“三项证明”:如有共有人,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;如有抵押,则提供已经书面通知房屋抵押权人的证明;如该房已经出租,则提供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;
③交易流程必须与房款支付挂钩,确保在房屋过户前后拿到房款。
4、向银行取得放款承诺
在签约时,买方通常只需支付首付款,剩余款项则由银行在过户后支付。然而,银行只会根据买方的指示进行付款。如果在房屋过户后、银行放款之前,买方选择取消贷款,银行就不会向卖方支付款项。因此,卖方最好能获得买方贷款银行的放款承诺。
以上四点是卖方在出售房产时需要特别留意的事项。在实际的售房过程中,即使是再友好的买方也会进行议价和降价谈判。